改革之初,余江能不能担起这个重担,“宅改试点”能不能成功,谁的心里都没底。余江区纪委监委主动介入,在全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基层”行动,紧盯小官、小案、小事,查处了一系列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其中个别村委会干部以假的危房改造资料套取上级危房改造资金,造成部分扶贫资金被挪用、私分的现象引起了区纪委监委领导的特别注意。该区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区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等共7名科级干部,以及套取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22名村支书、村主任进行立案查处并严肃处理,其中7人被撤职,其他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追缴套取挪用的扶贫资金99.85万元。
“以前,我们镇村级组织纪律涣散是全区出了名的,老百姓对村干部套取挪用惠民资金等问题反映很强烈,更别提支持农村改革工作了。”该区马荃镇党委书记刘峰说,“宅改这几年,马荃镇13个村有8个村‘两委’干部被处理,这么短时间处理这么多人还是第一次,震慑效果非常明显,老百姓拍手称快。”
2018年,余江的“宅改”进入了深水区,鹰潭也在全市推广余江的“宅改”做法。为了确保“宅改”顺利推进,让群众从乡村振兴战略中受益,从“宅改”中体会到公平,鹰潭市纪委监委决定以在全市开展的“作风建设大整治”为抓手,从抓干部队伍纪律建设入手,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既用好纪律武器夯实堡垒,又用好教育引导体现温情,把余江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行先试中取得的经验运用到全市“宅改”监督执纪中,坚持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小案小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行动,铁心硬手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宅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一方面是强化监督从严问责,另一方面则是及时跟进全程护航。创新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让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2018年,共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1511人次。
“在‘宅改’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四个必谈’: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必谈,二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必谈,三是改革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必谈,四是作风不严不实的必谈。”余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中介绍说,“近年来,我们每年都会评选‘全面从严治党’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营造了浓厚创先争优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