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把监督作为各级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
在强化监督职能上,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其中省纪委监委设立了8个监督检查室;在创新监督方式上,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推行“蹲点式”调研、巡查式监督、“融入式”指导,组织监督力量集中时间沉下去,深入掌握对口监督地方和单位的状况,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监察建议书。
从去年5月份开始,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外亮相时,名称由“纪检组”更改为“纪检监察组”。这是省纪委监委推动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延伸的一项扎实举措。
以更名为标志,省纪委监委要求派驻机构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完善了领导体制、工作约谈机制、管理考核办法等,并加强了对省属国企、省管高校纪委的工作督导和市县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去年,省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含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内设机构)共接受信访举报2981件,处置问题线索2135件,立案354件,处分390人。
监察体制改革后,农村监察对象数量大幅上升。为将监督延伸至基层“末梢”,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去年8月,省纪委监委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按照“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的要求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职能。截至去年底,全省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15078件,立案5857件,同比分别增长42.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