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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手机同号 18603001119 13207024488 〖都昌订阅〗更名为〖都昌网站〗 再过十多天就要过年啦! 俗话说的好:爆竹声中一岁除! 千百年来,这早已成为了江西人过年的仪式 但看似很平常的风俗习惯 如今却有可能给你带来大麻烦!
刚刚,玩乐君从省环保厅获悉 省政府已下发通知 要求各市、县(区)中心城区范围内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地区实行分时分地限制燃放
通知还强调,要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及处罚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检查力度,严格审核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全面查处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
别抱有侥幸心理,临近岁末 南昌正在大力整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玩乐君了解到 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1月15日期间 南昌全市共查处非法销售、储存 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65起 行政拘留63人 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2起 其中,青云谱区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 收缴烟花爆竹132箱 价值近4万元
“目前南昌还处于禁燃的第一阶段,我们将从小年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可能会一直到元宵节前后。”南昌市禁燃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作为春节前燃放烟花爆竹的一个集中点,相关部门将首先严抓小年期间的燃放工作。
抚州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抚州市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及时清理燃放产生的废弃物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吉安市政府近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吉安市中心、各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
记者近日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南执法一大队了解到,从2018年1月10日起,新余城南各酒店、店铺开张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包括劳动南路以东、新欣南大道以西、魁星阁路以北、胜利南路以东区域。如有违反,城管执法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处罚。对不遵守规定,不接受处罚寻衅滋事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
划重点 在江西禁燃区域内 贩卖或者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 法律面前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很多小伙伴依然对此有些不解 “打个爆竹而已,怎么说禁就禁?”
其实随便一搜 因爆竹、烟花炸伤事件每年都有发生 火灾、炸伤 每一幕都是血的教训
此外,鞭炮噪音在100分贝左右,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使敏感人群受到惊吓。举个例子,在春节期间鞭炮声此起彼伏,人们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会受到损害,使人急躁、易怒。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大量鞭炮碎屑,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你知道不代表你亲戚朋友知道 转发提醒! 对于非法购、销、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轻者罚款,重者拘留 春节将至,可别因此坏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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