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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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表号为32575127,型号为L2.642.4,机芯号为2895-2。标的物为旧表,无包装,表面及表链无划痕,制作精美并且保养较好,购置时间不详。根据委托方提供南昌亨得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20日的检测鉴定书,标的物为正品。 |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均可。 |
| 1、凡参加报名的需缴纳资料费200元。用于报名资料及公告费。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2、意向受让人须在2015年 5月 11日下午16:30整截止日前打足所竞标标的竞标保证金叁千元人民币至以下账户(开户行:九江银行都昌支行;户名: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727270100100035989)以款到账为准,且注明项目名称:(县检察院男表),中标者竞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承包费的一部分, 未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部退还(转账)。 3、本次竞拍招租活动交易费(按总成交款金额的4‰收取)由中标方承担。 |
| 挂牌期满,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则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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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此公告规定费用承担方式支付承租费用,其已交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成交款一部分。 |
| 1、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有底价的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人。 |
2、有符合条件的2个以上(含两名)的申请人申请受让的,则采用有底价的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3、竞价成交原则: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每次加价为壹佰元人民币,在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前提下最终遵循报价高者竞得,选中买受人,成交后发布成交信息。 |
| 1.挂牌项目以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工作时间),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以现场看样为准,进行资产转让。 2.申请人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相关证件至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受让手续。接受他人委托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交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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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5月11日16:30时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止)前来中心二楼交易股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时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预审,不接受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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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竞拍的标的物,采取公开网上挂牌,设有有底价的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底价:捌仟叁佰玖拾元整(小写:8390元)人民币,加价幅度为壹佰元。 |
|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 谭先生 13407922226 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07927160110 |
有意购买者,请在挂牌期间到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股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