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DCCQ2015 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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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都昌县第二中学食堂、书吧、校园超市有期限经营权出让 |
挂牌价格 | 每年租赁费(人民币):40至50万元,不在此区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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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1、 我校现共有班级65个,学生约4000人,住宿生约1000人,教职工243人。经营场所共三楼,总营业面积为2602平方米。 2、 一楼:学生食堂和校园超市,营业面积约822平方米。 二楼:教工食堂和学生小炒摊位,营业面积约890平方米。 三楼:校园书吧和图书阅览室,营业面积约890平方米。 3、 三个标的项目为捆绑经营模式,投标方可以联合投标,校方只与联合投标代表签订合作协议。 4、 出让(租赁)时间:共四年,即自公历2015年8月(签订合同生效日起)—— 2019年8月(合同结束日)止。 |
受让人具备
的资格 | 1、投标方须是食堂经营有3年以上(含3年)经历,且有较好的社会声誉,有实力、有信誉、服务质量好、产品配送和物流仓储管理规范的企业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和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在我省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 3、报名时须提供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竞标人如非该公司法人则须携带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资格证明、证件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
资料费及竞标 保证金 | 1、资料费300元,须在挂牌日内凭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资格预审。 2、投标人须在挂牌截止日2015年8月20日12时整前打足竞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至以下账户: |
开户行:九江银行都昌支行;户名: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727270100100035989)以款到账为准,且注明项目名称:(县二中食堂等)。 |
3、中标方所交的竞标保证金20万元转为经营保证金,合同期满未出现重大事故和经济纠纷则如数退还。未中标的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标保证金。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经协商谈判确定受让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则采用招标转让确定受让人。 |
费用承担 | 承包费分两次交清,第一次在中标签订合同时交清前两年(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的承包费;第二次于2017年8月中旬交清后两年(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的承包费。甲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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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 经公示无异议后受让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方规定的费用承担方式支付全部成交款,并与产权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成交原则 | 1、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经协商谈判确定受让人,受让人须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审核后,双方再进行正式谈判;若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与投标人协议谈判。 2、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则采用招标转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评出的最优标者(得分最高者)成交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 |
3、出现多名相同受让者(得分相同)时,抽签决定受让人。 |
| 1.挂牌项目以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以现场看样为准,进行资产转让。 2.有关标的看样、踏勘事项及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联系。 3.申请人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至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受让手续。接受他人委托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交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4.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提出。 5.竞标保证金必须于挂牌截止日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 6、中标人必须遵守有关行业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中标后必须是中标人直接管理从事经营的责任人,严禁转包。 7、中标者如若单方面放弃签订合同,则没收中标方竞标保证金。 8、报名时意向竞标人须签署由学校制定的中标后不更改合同所有条款承诺书。 |
挂牌情况 |
挂牌日期 | 2015年8月6日 |
挂牌期满日 | 2015年8月20日下午17时整 |
交易时间: | 2015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整 |
咨询电话 | 出让单位联系人吕先生:07925238310 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07927160110 |
交易地点 | 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厅 |
有意购买者,请在挂牌期间到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股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