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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6日-9月20日市委第四市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廉政巡查,11月18日市委第四巡视组来我局召开情况反馈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反馈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班子会,就贯彻落实市委巡视工作要求,抓好反馈意见整改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枫芗、中南、喆左三个公路建设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整改情况。 枫芗、中南、喆左三个县道升级改造项目于2013、2014年实施。当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三个项目都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委托县公路局承建。对此,我局将严格按合同约定,认真搞好审计,加强结算监管,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认真反思,抓好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坚决执行“先立项、再审定、再招标、再施工”的原则,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凡需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一律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坚决杜绝不搞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行为,强化制度执行,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二、关于我局一人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查该同志是我局公路站一名职工,属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无财政拨款。目前已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第六条“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职创业”的规定,同其本人签订了《停职创业协议》,并于2015年8月开始停发了生活费。 三、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干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都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我局开展了认真排查,并积极自查自纠。同时,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 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凡需公开招投标项目一律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加强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规定,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保质保量,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同时,坚决做到凡是未经财政部门预算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决算审计;凡是超概算10%及以上的项目,未按程序调整概算的,一律不予决算审计。 四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其资金管理。 1、规范工作流程,以乡镇为单位逐年分期向上申报项目计划,项目下达后及时与所在乡镇联系,进行公路测量、设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开工。 2、明确责任分工。包片班子成员负总责,协调多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路站负责招投标手续和验收资料,质监站负责质量监督。公路验收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组织财政局、公路站、质监站、相关乡村组人员参加统一集中验收。 3、规范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明确先由包片领导、公路站、质监站负责人签字把关,说明所有资料齐全,质量合格。然后由局长、书记、财务股、公路站集中审批,由财政局对照竣工验收表再把关下拨至各乡镇,最后由项目乡镇把关拨付给施工单位。 四、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续深入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红包”问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等专项活动;二是继续抓好“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按照《都昌县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都昌县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严抓实纪律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旅差费报支、干部考勤、请(销)假签到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党委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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