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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以案示警,近日,都昌县纪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都昌县鸣山乡石峰村支部书记郭冬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底,石峰村经商量,郭冬曙决定当年除鸣山乡政府批复的工资外,以修车费、手机费及奖金的方式发放给自己及其他三名村干部每人4000元,共计1600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4人已退出违纪款。2016年11月17日,经鸣山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冬曙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强日常监管,提出严格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变种、新动向,紧盯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严格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都昌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