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6年12月27日上午,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省属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综机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王国华,邀请其上级单位省能源集团公司丰城矿务局党委负责人、局长胡圣辉去综机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并用餐。同时还邀请丰城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郑辉、财务总监熊卫东、总工程师文国华,以及该局下属与综机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领导一同参加。
2016年12月30日下午4时左右,胡圣辉一行9人来到综机公司调研并听取汇报,之后在该公司内部食堂用餐,王国华等3名综机公司领导作陪,办公室主任张小峰、副主任刘勇做服务保障工作。
为安排好这次用餐,经王国华同意,综机公司办公室事先派人专程到萍乡市购买羊肉、狗肉、野兔等食材,并花费1600元从萍乡市请来两名厨师制作菜肴,花费500元安排当地一名小学教师在席间弹奏古筝助兴,购买1条软中华香烟在用餐时散发,晚餐饮用青酒5瓶,接待费用共计4604.2元,人均383.68元,均用公款支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分别给予王国华、胡圣辉、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王国华综机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职务,调整郑辉丰城矿务局纪委书记职务;分别给予熊卫东、文国华、张小峰、刘勇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违规参加超标准接待的7人进行诫勉谈话;相关费用由有关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