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张倩)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7年5月1日零时正式实施。“禁燃令”实施首日零时,九江市110指挥中心即接到市民举报电话,在浔阳区庐峰东路55号信华城市花园一期13栋楼下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正在附近巡逻的浔阳区公安分局浔阳楼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因搬家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杨某。 “我们接到举报电话在5月1日零时,用了不到2分钟赶到现场。”出警民警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当时烟花爆竹正在燃放,当事人杨某正站在一旁。”后经民警了解得知,杨某因乔迁新居于5月1日下午在江边购买了烟花爆竹,“买的时候,店主还提醒他,5月1日零时起不准燃放。”杨某原本计划4月30日23时58分点燃烟花爆竹,没想到当晚因上下楼耽误了几分钟,他点燃烟花爆竹时正好是5月1日零时整。 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当事人杨某带至派出所。杨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九江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时公安机关鉴于杨某认错态度良好,情节轻微,依法对其处以300元罚款,同时,对举报人将按照相关程序给予500元奖励。 截至昨日17时,九江城区警方共接到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报警21起,经查实处罚16起。据了解,警方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每天派出500人的街面巡逻队伍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者,将依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公安部门也呼吁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通过拨打110或登录“九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在“警民互动”栏目中举报违规者;一经核实,将给予5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