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了交通有关问题,重点对“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公交改制、城区疏港公路、交通项目滞留资金、三周公路招标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指出,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交通项目建设更是完善道路功能、提升区位优势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以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为原则,以促进农村发展、成果惠及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交通项目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强化施工管理,确保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我县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中央巡视组将在9月份进驻江西,各部门要以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督查为契机,持续推进我县环保问题整改任务的落实。会议要求,问题整改关键在于落实。要对照标准抓落实,对照省市要求,重新核对核查,再次全面梳理,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过关;要协调配合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强化配合、密切合作,共同促进整改落实;要创新方法抓落实,针对当前整改问题的严峻性、尖锐性,各相关部门要打破传统固有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新的举措推进整改落实;要督查整改抓落实,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要强化督查与指导,以指导、问效来促进整改落实。
会议研究了水利工程建设有关问题,重点对水利扶贫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湖长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指出,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水利扶贫的关键内容,是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条件。会议要求,站在解决配套资金难题、解决农民饮水难题的双重角度,积极探索项目建设新方式、资金筹集新渠道。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采购程序,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会议原则通过了《湖长制工作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制度创新。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征求意见,提升该意见的可操作性、科学性。
会议还研究了日昌升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