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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都昌县迎宾大道阳光加油站以东,万宜物流中心西侧,地理坐标(N29°17′50′′,E116°13′50′′)。 项目概况:项目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共130人,拟设床位100张。医院年接诊人数约为6万人,平均日门诊人数为165人,项目总建筑面积5037.02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都昌普仁医院 联系人:金总 联系电话:1380798986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7679123309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的扬尘及营运期项目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2、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主要为施工期及营运期门诊部人员嘈杂声,配电室、水泵、挂式、立式空调运转声等。 3、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粪大肠菌落。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营运期的医院污泥、栅渣、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废气:项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标准的规定,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此烟道必须按照饮食行业的相关要求建设,严禁直对居民居住区域);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20891-2014)第III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站恶臭的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废气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音的设备采用隔声降噪等治理措施,以达标排放。 3、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最终排入鄱阳湖。 4、固废:建筑垃圾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都昌普仁医院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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