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都昌县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先后出台并落实《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保密制度》《县委巡察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推动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坚持巡前培训制度化。严格按照“一轮一训”的规定,每轮巡察开展前,由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参加过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的同志授课,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组长导读、集体研讨、交流发言等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好经验、好做法。精心编纂《巡察工作手册》,分为文件制度篇、工作流程篇、文稿格式篇和内容方法篇四个部分,发给巡察工作人员学习参考。
坚持巡中监管常态化。巡察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巡察队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听取各巡察组阶段性工作汇报,传导压力,掌握情况。县委第五轮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巡察工作人员1人,并责成选派单位党组织对其诫勉谈话。
坚持巡后评估机制化。巡察结束后,通过发函、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巡察组巡察期间的工作态度、廉洁情况进行抽查回访。采取“一轮一考评”方式,组织各巡察组围绕“德、能、勤、绩、廉”及工作作风等六方面内容对抽调人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和意见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及提拔重用的参考依据。共将7名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出巡察组及巡察人才库。
过硬的巡察队伍做出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今年已完成的两轮县委巡察,共发现倾向性问题184个,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8件。(都昌县委巡察办)
来源:廉洁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