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辅助考试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面向社会公开补录辅助考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协助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考试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辅助评判工作和考试管理工作。
招聘人数14名,其中01岗位8人、02岗位5人、03岗位1人。
01岗位具体从事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目二考场和城东港科目三考场考试辅助评判工作以及计算机操作;02岗位具体从事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目二、城东港科目三考场门禁拍照以及计算机操作等;03岗位具体从事办公室公文写作及计算机操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行为记录;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以及考试标准和考试方法,具备考试评判能力;5、具备计算机常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7、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8、持有小型汽车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没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9、非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10、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11、没有因违规行为被解除或终止社会辅助考试人员聘用合同记录;12、没有诚信不良记录;13、户籍必须为九江城区常住人口。
(二)岗位要求
1、01岗位男性优先,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上(1993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熟练掌握驾驶技能。
2、02岗位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上(1993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3、03岗位限女性,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上(1993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熟练掌握办公室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三)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通过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驾驶技能考试后,可优先录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在职人民警察配偶或退役士兵。
3、市级以上认定的见义勇为者。
4、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聘用流程
招聘程序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全市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从11月21日上午9时至11月23日下午17时实行现场诚信报名。报名时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三年无事故证明、诚信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到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后院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1、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01、02、03岗位)
采取上机操作的方法进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为12月1日10:00,测试地点为九江市公安局考试一体化服务中心科目一考场(庐山大道中段新车管所对面)
2、驾驶技能测试(01、02、03岗位)
01岗位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内容参加考试,02、03岗位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内容参加考试。主要是测试考生驾驶技能实际操作能力。
01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1:2比例参加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总成绩=科目二成绩*30%+科目三成绩*3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02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1:2比例参加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总成绩=科目三成绩*5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03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1:5比例参加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总成绩=科目三成绩*50%+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科目二技能测试时间为12月1日下午,地点为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目二;科目三技能测试时间为12月2日下午,地点为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东港科目三考场。
3、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01、02、03岗位)
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成绩为90分。参加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组织的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03岗通过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成绩合格者需参加支队组织的面试。最终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体检
通过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01、02岗位实际参加测试的所有成绩,03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考生岗位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01、02岗位实际参加测试的所有成绩,03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根据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其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职位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社会辅助考试员由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自主招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由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与辅助考试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正式聘用工资待遇:01岗位2400元/月,02岗位、03岗位1800元/月,另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五、有关事项
1、全省社会辅助考试员考试内容为公安部137号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和公安部139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等驾驶证业务知识和考试岗业务知识。
2、招聘基本条件第1条至第11条为2016年6月厅交管局下发的《江西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管理办法》,以及2017年8月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辅助考试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3、参加驾驶技能测试的考生,应进行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实际操作练习。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考试前将组织一次科目二、科目三模拟训练。正式考试时,科目二、科目三各测试两次,取考生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4、考生如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5、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8186906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