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1时许,根据支队统一安排部署,第三大队在濂溪大道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民警在盘查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驾驶员时,该驾驶员谎称未带任何证件,并且神情慌张、闪烁其辞。经过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当事人魏某(男,34岁,九江市濂溪区人)曾经有酒后驾驶记录,并有吸毒史和犯罪前科,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随即民警立即把魏某控制,并依法移交濂溪区公安分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5日晚,庐山市交警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在县城内设立执勤点开展行动,一灰色小车驾驶员发现有警察临检,因无法倒车,弃车撒腿就跑,随即被赶到的民警抓获。
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后,检测数值显示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后经系统查询,该驾驶员朱某(男,51岁,庐山市人)在去年1月份因酒驾被庐山市交警处罚过,这一次朱某属于再次饮酒驾驶。
最后,朱某因二次酒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
酒驾代价大,A1降A2。A1A2驾驶证作为我国最高级别的驾驶证,可以驾驶大客车和牵引车等,准驾含金量极高,拥有此证的人可谓是“老师”级的司机。11月6日,武宁县驾驶人朱某某,因酒驾违法丢掉了自己好不容易申领到的A1驾驶证。驾驶人朱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11月6日下午15时,根据统一部署,武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协和大道设卡检查。民警当场查获了一辆逆行的二轮轻便摩托车,该驾驶员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查,驾驶员朱某某,持A1A2D驾驶证。因朱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武宁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之后,朱某某还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学习、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还将从A1证降为A2证。
开展百日行动,我们是认真的
希望正在看手机的你
不要成为酒驾“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