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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市林业局安源区分局党组成员、林业工作站站长钟建周等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3年5月,江西省财政厅、林业厅安排100万元省级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坑镇裴家村林下经济发展项目。2013年11月,时任项目负责人钟建周安排安源林业分局项目办主任、林业工程师李召等林业分局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在未认真核查的情况下,为该项目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验收报告,导致该项目资金下拨至项目经营主体裴家村养殖农民合作社账户后出现被挪用的情况。钟建周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验收及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召作为验收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钟建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钟建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广寒寨乡官陂村第一书记唐清国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唐清国任广寒寨乡派驻官陂村第一书记期间,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在协助该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父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唐清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上栗镇石洋村主任王勇擅自扩大扶贫项目规模的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石洋村村委会在省扶贫项目石洋村卫计室项目建设中,未经审批擅自决定增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扩大建设规模,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石洋村卫计室建成后,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致使扶贫项目沦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王勇作为上栗镇石洋村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石洋村村委会未经审批开展亮化工程建设,并通过伪造招投标手续及工程验收材料套取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2018年10月,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芦溪县上埠镇文教办主任、中埠村第一书记欧阳红伟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8年8月15日,省脱贫攻坚第六督查组进驻芦溪县开展脱贫攻坚常规督查时发现,上埠镇中埠村第一书记欧阳红伟对中埠村基本情况及村里部分贫困户基本情况不熟悉。2018年10月,欧阳红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莲花县高洲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胡小明骗取群众钱款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时任莲花县高洲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胡小明以帮忙办理危房改造补助为名,先后骗取高洲乡65名村民共计21.64万元,并将骗来的资金占为己有,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赌博活动,胡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胡小明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 近日,萍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安源区白源街敬老院公务接待超标问题。2014年1月至7月,白源街敬老院“三公”经费开支票据中,出现购买香烟和未附公函及接待清单的餐饮招待支出,共计2.38万元。对此,白源街敬老院院长黄明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白源街敬老院时任副院长兼出纳谢芝华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黄明锡、谢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文化馆原馆长邹恒秋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14年,湘东区文化馆虚列支出41815.5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9000元,违规报销烟酒费用32815.5元,邹恒秋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邹恒秋还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438元。2018年11月,邹恒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供销联社原副主任欧阳敏、原办公室主任易跃萍违规在下属单位领取奖金福利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欧阳敏、易跃萍在县供销联社下属资产公司违规领取一年三节福利费,分别为13000元、12000元。2018年10月,欧阳敏、易跃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栗县桐木镇湖塘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曾维祥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问题。曾维祥明知“升学宴”属于严格限制操办的事项,仍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操办“升学宴”,且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于2018年8月22日中午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共设宴席33桌,收受礼金39610元。2018年9月,曾维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莲花县林业局高天岩林场河江分场场长樊斌武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2017年,樊斌武先后两次未将600元和300元林政没收材销售款入账,违规以上山补助的形式发放给参加林政处理的职工。2018年10月,樊斌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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