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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面试岗位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对象
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7月7日(周四)7:3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就业局大院(县城南路1号)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7:4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体检费自理。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联系电话 201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