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
8、无计划外生育行为。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工作时间,在都昌县人社局会议室报名。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2016年都昌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表2)。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资料伪造或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领取面试准考证:2017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工作时间报名地。
3、面试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能力,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总成绩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差额面试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末位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等额面试时,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5分。
4、资格复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情况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体检
体检由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体检费考生自理。
6、考核
考核由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7、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都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
拟引进人选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五、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社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教育局:0792--5231816
都昌县卫计委:0792--5230126
都昌县环保局:0792--5223693
附件1:2016年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16年都昌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