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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农业局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JCS2017-DC-X003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近二个月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肥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购买标书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化肥经营范围,原件开标时备查); (2) 近两个月向地税或国税部门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3) 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唯一授权书 ; (4)所投产品近两个月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所投产品复合肥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6)和(7)原件留存;(提醒:开标时原件备查)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1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恕不接收。 7.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5940元; 采购人名称:都昌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252138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都昌办事处: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联 系 人:小袁 电 话:0792-5311966 户 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帐 号:727010100100252455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农业局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JCS2017-DC-X003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近二个月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肥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购买标书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化肥经营范围,原件开标时备查); (2) 近两个月向地税或国税部门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3) 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唯一授权书 ; (4)所投产品近两个月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所投产品复合肥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6)和(7)原件留存;(提醒:开标时原件备查)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1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恕不接收。 7.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5940元; 采购人名称:都昌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252138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都昌办事处: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联 系 人:小袁 电 话:0792-5311966 户 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帐 号:72701010010025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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