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见义勇为英雄在江西频出的“秘诀”,一个关键方面就是,江西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发挥制度建设的导向作用,通过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以及全方位的社会保障,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学英雄”“学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出“好人有好报、德者更有得”的良好氛围,从而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举措落到了实处。
毋庸置疑,见义勇为的英雄之举,有力体现了“公正”“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和道德层面是应该受褒扬的,其作用不仅仅体现在他们的感人事迹上,而且更多地体现在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上。但是,仅仅褒扬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完善相关激励和保障机制,让“有名英雄”受帮扶、受奖赏、受礼遇,坚决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不良现象,才能真正打消人们的心理顾虑,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得尊重、得保障,江西在这方面想在前、做在先,在常态化评选、表彰见义勇为等道德模范,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的同时,江西先后制定出台了《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江西省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要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享受相关保险规定补助;等等。比如,于都县退休教师王来福救人牺牲后,被当地政府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家属获人保财险公司70万元赔偿,成为江西省实施见义勇为保险制度以来的首例赔案。这么大的保障赔偿力度,其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此外,各地市还纷纷出台了相关制度并设立了“好人帮扶、奖励”基金,用多种形式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奖励帮扶,解决了他们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如今,“好人有好报”“决不让英雄吃苦又吃亏”的理念在江西已经深入人心,它正激励着越来越多的人学英雄、做英雄,为神州大地不断地输送着涤荡心灵、端正世风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