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 5月5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自5月1日起,我省全面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据浔阳晚报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各县区均设有办理点可受理该项工作,共计80个办理点(见下表)。 据悉,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按持旧证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20元/证,损坏、丢失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40元/证进行收费。此次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的两种情形中,户籍地在省内,长期在本省外出就业、求学、居住的流动人口,以及户籍地在江西省外,目前在江西工作、学习或生活的流动人口,均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换领)、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在校就读学生还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暂不提供。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予提供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此外,在同一个县区跨不同乡镇(街道)的,不支持到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一定要回到原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而在同一个设区市内跨县区的,则视情况而定:“县”到“县”、“县”到“区”、“区”到“县”均可实现身份证的异地办理,但“区”到“区”不予异地办理。以九江市为例,如户籍所在地在修水县、但已长期居住在浔阳区的,则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浔阳区具体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若是户籍所在地在濂溪区、长期居住在浔阳区的,则必须返回原户籍地——濂溪区的派出所办理。 (记者 黄梦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