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获悉,日前,我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为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动力,我省医疗改革提出,在全省城市公立医院推行按病种付费,实施病种不少于100个,到2020年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所有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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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内容包括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精神类疾病和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结合门诊统筹探索适合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引导医疗机构使用适宜技术,节约医疗费用。统筹做好与按病种收费、付费的政策衔接,合理确定收费、付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住院医疗服务将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的住院医疗服务将按床日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则实行按项目付费。同时,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确保既控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又保障服务质量。在综合监管方面,我省提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完善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