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国涛)12月2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昌县人民法院、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举行鄱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挂牌仪式,九江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柯为民,都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出席。柯为民还前往苏山乡护鸟老人李春如创办的鄱阳湖候鸟救治医院,为在当地设立的鄱阳湖候鸟司法保护基地授牌。
为进一步推进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九江中院、都昌县法院经与都昌县鄱阳湖候鸟保护区管理局协商,决定联合设立鄱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今后,涉及破坏鄱阳湖生态环境的有关案件,除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外,还将生态修复作为此类案件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在都昌县鄱阳湖候鸟保护区管理局设立的鄱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鄱阳湖候鸟救治医院设立的九江中院鄱阳湖候鸟司法保护基地作为平台开展生态修复活动。
今年以来,九江中院精心打造环资审判工作品牌,与基层法院联合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先后被最高法院、省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和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系我省目前唯一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的单位,并被省高院指定为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单位。九江两级法院根据长江黄金水道、鄱阳湖生态湿地、庐山、庐山西海、修河环境资源保护的需要,积极创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武宁县以林业生态修复为侧重点,在都昌县、永修县以鄱阳湖湿地保护、候鸟保护为侧重点,在庐山市以庐山生态资源保护为侧重点,在浔阳区、彭泽县、瑞昌市以长江黄金水道生态保护为侧重点。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的支持,争取林业、国土、渔政部门的支持,在适当的地方,建立“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候鸟司法保护基地”、“鱼苗放流点”等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