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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在 都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江康侥 尊敬的石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转给县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质量高、操作性强、贴近民生、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在县人大和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积极吸收采纳建议中的合理化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进行办理。目前,所承办的9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理工作全面完成。 1、96件代表建议中,有33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属A类件,占办理件总数的34.4%。 如鲍华孙等代表提出的“都九高速东互通与连接线请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的建议”。我县根据2016年《都昌县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于2月份调整了深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已对都九高速东互通连接线进行了重点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96件代表建议中,有56件正在研究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属B类件,占办理总数的58.3%。 如王会元代表提出的关于“苏山集镇建设”的建议。苏山乡作为我县重要的工业乡镇,围绕石材等资源,目前已形成生产、供销为一体的赣北乃至全省最大的建筑板材基地。县政府将督促县建设局牵头积极贯彻落实好对苏山集镇建设的支持政策,并协助做好苏山集镇街道硬化及下水道建设有关技术工作。 3、96件代表建议中,有7件因受政策、管理权限、资金等因素制约,现阶段尚难以解决,属C类件,占办理总数的7.3%。 如徐洋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辟新出口,建设阳峰大道”的建议。建设阳峰大道有利于群众出行,能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但目前“十三五”规划主要范围是县、乡道升级改造及通行政村公路的拓宽,新建公路暂时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县政府将积极关注政策动向,适时向上级部门争资争项。 二、工作措施 1、深化认识,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3月1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毅主持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邀请县人大江新福副主任到会指导。会议就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并确定了各副县长分口负责、相关单位具体承办的责任机制。同时,将今年县政府系统承办的96件代表建议,全部分解落实到了24个承办单位,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6月14日,在县人大副主任向重新的带领下,县人大选任联、县政府督查室的同志对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局等7个重点承办单位进行了联合上门督办,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参与办理、亲自走访人大代表,及时予以指导,并对办结的答复件严格把关,切实保证办理的质量。 2、注重沟通,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一是办理前,承办单位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及时与代表保持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建议的详细情况,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联系代表的过程,不仅提高了面商率,也保证了办理实效。二是办理中,承办单位在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的同时,主动采取电话联系、信函沟通、当面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办理过程和进度,确保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的,进一步进行沟通解释或修改完善。承办单位在双方目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向代表作出正式答复。三是办理后,对一些落实不到位,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县政府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实解决不了的,尤其是涉及到政策、权限、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责成承办单位积极主动地与代表沟通协商,当面说明解释客观情况,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3、紧扣节点,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县政府在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有关建议和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都府办字[2017]17号),严格规范了建议办理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建议办理的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为更好的对办理工作进行管理,县政府督查室将建议编号、承办单位、承办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都做了详细记载,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办结一个,销号一个。二是明确责任,限期办理。在办理工作中,不断完善三级办理负责制,严把各个环节,按照建议内容,科学准确地确定承办单位。在受理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回建议后,召开会议研究所领的建议是否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在15日内退回县政府督查室重新进行交办。如不按期退回重新交办的,则视为受理。在办理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确定办理方式、办理人员和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对代表进行走访和面商,寻找最佳解决方法。三是全程跟踪,适时通报。县政府督查室针对人大代表提案办理时间跨度较长的情况,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每月月初上报本单位的办理进度,并采取电话、书面催查、跟踪督查等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督查,督促各承办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到位。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代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 1、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承办单位给建议人的正式答复,往往对以往的做法和成效叙述较多,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则避重就轻,办理和答复的针对性不够强。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把调研作为建议办理的前提工作和必经过程,对每件建议都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分析实质,确保给代表满意的答复。 2、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不太注重与代表的交流沟通,往往以通话代替见面,以文来文往代替人来人往。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上,都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代表等形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征求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3、办理工作的落实率有待进一步优化。个别承办单位为了代表作出“满意”的反馈,不顾实际,盲目承诺,结果在实际工作中又无法按照答复件上承诺的去落实,出现答复圆满但落实不够的情况。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实事求是,承诺的就要去抓落实,不能盲目追求答复满意率而随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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