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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交字〔2018〕76号 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工作,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确保行业稳定。现将《都昌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4日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工作,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确保行业稳定,都昌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交通运输行业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交通运输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步骤 2018年5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打击重点和整治方向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1、交通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征地拆迁、工程招标、非法营运等活动中,通过暴力、威胁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占工程、强包项目、强供砂石商砼等违法犯罪行为。 2、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进行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违法行为。 3、非法向工程施工用地、过路过桥车辆、业户等强行收取各种形式费用,通过阻工、堵路获取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4、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治超站点等经营黑车或有组织从事非法营运以及欺行霸市、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5、组织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6、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开展串联罢运、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等违法行为。 7、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的违法行为。 8、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黑恶势力蔓延的违法犯罪行为。 9、妨碍交通执法、聚众闹事、谩骂殴打、阻扰正常执法、破坏交通执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措施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一是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向社会广泛公开,强化保密和人身保护,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件的排查梳理,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三是与运管、公路、交管、港航等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后,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实名举报的,相关办案要向举报人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全县交通运输各部门要县委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茂永同志任组长,局主任科员杨俊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黄宝珊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加强宣传发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最大限度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3、加强督导考核。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结合平安交通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的落实。 4、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程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六、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1、要建立专门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线索台账,专人负责,专项登记。 2、每月25日下午17时前,各部门、股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线索摸排核查情况,依法侦办情况,以及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意见建议等。 3、每季度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按季度上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析》。 4、联系单位:都昌县交通运输局综治办,联系人:黄宝珊,联系电话:13870258909。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2D62.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2DA2.tmp.png都昌县交通运输局人秘股 2018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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