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提出的“2018年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其它年级消除超大班额,2020年全面消除大班额”的总体要求,落实好义务教育迎国检省级督导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切实化解县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地址或家庭住址(其父母持有县城城区内的房产证或县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的原始凭证,并提供三个月水电费发票)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要求,经2018年6月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都昌县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大班额化解及招生转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化解大班额
(一)总体目标
2018年秋季县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其它年级班额不超过65人。
(二)化解方法
1、启动县城城区新建的思源实验学校和改建的万里中学两校招生。思源实验学校招收一年级至八年级学生;万里中学招收七年级至八年级学生。
2、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鄱湖学校、任远中学2018年春季非毕业班在校学生秋季全部安置在原学校就读。具体化解方法为:
(1)实验小学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全部安置在原县中心幼儿园就读,并由该校自行化解各年级超大班额。
(2)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鄱湖学校、任远中学利用校内现有的教室及辅助用房,自行化解各年级超大班额。
3、东湖中学、白洋中学超大班额化解方法
(1)东湖中学、白洋中学2018年春季在校就读的八年级学生秋季全部安排在本校就读九年级。
(2)东湖中学、白洋中学2018年春季在校就读的七年级学生,凡没有2018年3月1日以前的县城户籍和父母无合法房产(含有合法房产,但无三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的学生,2018年秋季全部分流到思源实验学校或万里中学就读八年级。分流采取随机(公开摇号)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县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2018年秋季县城区域内小学一年级招生
1、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鄱湖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按就近划片招生原则,招收本片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本人及父母(或一方)均属县城户口(必须2018年3月1日前的县城户口且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均无县城户口,但在县城购买合法居住房屋(有县城城区内房产证或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并可提供三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的适龄儿童。
2、思源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其父母为进城入园务工人员或进城创业人员的适龄儿童。进城入园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单位用工合同(相关材料由县工业园管委会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把关);进城创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关证件原件(相关材料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把关)。
(二)县城区域内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
1、鄱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2018年秋季在本校初中部就近就读七年级。
2、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县城相关学校(东湖中学、白洋中学、任远中学、鄱湖学校)就读七年级。
3、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的六年级毕业生中,凡没有2018年3月1日以前县城户籍和父母无合法房产(含有合法房产,或有县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但无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的,2018年秋季全部安排到思源实验学校或万里中学就读七年级,学校选择按思源实验学校和万里中学招生计划,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确认。
(三)转学学生条件及就读安排
1、学生转入县城就读的条件:(1)学生本人及父母(或一方)2018年3月1日前有县城户籍的;(2)本人及父母均无县城户口,但在县城购买合法居住房屋(有县城城区内房产证或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且有三个月水电费发票);(3)父母(或一方)因工作需要调入县城工作且有县委组织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按招生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2、符合进城入园务工或进城创业人员的子女进城就读条件的,2018年秋季,二年级至八年级学生安排在思源实验学校就读,九年级学生安排在鄱湖学校就读。
三、思源实验学校、万里中学招生确认办法
1、采集数据。由县中招办负责采集以下数据:①东湖、白洋中学应分流的2018年春季就读七年级的学生信息。②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应分流的2018年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信息。以上信息分年级录入电脑。
2、随机确认。按照思源实验学校和万里中学招生计划,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现场确定学生就读的学校。参与公开摇号的人员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3人;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县公证处2人;东湖中学、白洋中学、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的6名校长及12名教师代表;相关学校分流学生家长代表(每校3人);县教育体育局有关人员。
3、结果公示。由县中招办将随机(公开摇号)确定的就读学校学生名单发至学生在2018年春季就读的学校进行公示。
4、下发《入学通知书》。由学生所在的2018年春季就读的学校负责发放县中招办统一印发的《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
都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