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省、江门市有关要求,今年底我市要基本完成全市288个行政村(居)的整治工作,包括277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要率先集中力量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清理”专项行动,并稳步开展“三拆除”和“三整治”行动,确保年内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各镇街要选择2-3个村(居)作为先行整治的示范试点开展工作。同时,各镇街要加快建立“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台账。
二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各镇街、各部门在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中,要综合考虑产业特色、生态特色、人文特色、历史文化、乡风民俗、祖训家训等乡村振兴建设的多元因素,再次梳理和挖掘当地有价值、有收益、可运营和可持续的特色资源,做好与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当地村庄规划的衔接,对清拆后续的建设工作提前谋划、提前布局。
三要压实责任,共同协作。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按照镇街属地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原则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督办,狠抓落实。我市将对每个村(居)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安排市本级奖补资金的依据。同时,我市也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今明两年绩效考核范畴,激励干部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