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笔者作为都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队伍中的一员,多次下乡进村参与督查、暗访,发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有些问题可以说是全面反弹,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五个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发展、轻环境卫生管理的思想还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个别乡镇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有的仅停留在会议安排上,没有贯彻落实到位。有的机构、人员不落实,工作弱化。一些乡镇被省、市暗防发现问题后整改仍不到位,县里追责问效不力。
二是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乡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些乡镇无农贸市场、无停车场、无公共厕所,缺少垃圾清运、污水处理设施等,清扫保洁人员不足。有的设施破烂长久失修未正常运行,垃圾填埋、垃圾焚烧现象突出。
三是容貌秩序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乡镇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进出口道路、河道等地卫生保洁差,乱扔乱倒垃圾、乱堆放杂物、乱排污水、乱搭棚舍、乱张贴涂写广告和焚烧垃圾等问题突出,一些乡镇占道经营、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建材乱堆、管线乱牵,镇容镇貌较差。
四是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式手段单一,一些乡镇仅满足于开开会,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没有做深入细致动员宣传,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治理意识不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氛围不浓,部分村(居)民文明卫生习惯较差,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扔乱吐、乱牵乱挂等陋习仍然存在。
五是督查问责需要进一步加强。县里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但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对暗访指出的问题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反复多次通报的没有严格追责问效。
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各级各部门务必以更强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重点突出“三个务必”。
一是重视程度务必要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一件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思想解放领先,营造氛围在先,各级干部当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把工作做得再实一些、再细一些、再好一些,确保全县城乡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二是整改力度务必要大。针对通报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能立即整改的马上安排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迅速逐一制定出整改方案,明确好整改时限,要把会议精神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落实到民生福祉上来,务必做到件件有回音、样样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三是督促检查务必要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县整治办要会同县委、政府督查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回头看”活动,对整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张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