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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森防指字[2016]19号 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野外上坟祭祀和春耕备耕活动剧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很大,森林防火工作到了紧要时段。据气象预报,清明节前后以晴天天气为主,为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形势。清明节前后,春耕备耕正忙,清明祭祀活动频繁,野外踏青旅游人员增多,加上气温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保持高度警惕,将森林防火作为清明节前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严厉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二、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各乡镇要站在顾大局、保平安的高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凡擅自脱岗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卫星监测的热点和其它报(转)警的火情,必须由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认真组织核查,并及时、准确反馈;要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乡镇防火办每日16: 30至17: 00向县防火办上报火情,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对因领导不力、各项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清明节前后,各地要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出动宣传车宣传森林防火戒严令,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开展禁火、禁用塑料祭礼活动,做到低碳文明祭祀,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严密控制野外火源。要认真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格执行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要加强对“六类”人员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要加强对林区坟头、公墓区等重点地段的管理,实行重兵把守,严禁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大对火灾高发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县级以上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的巡查力度,将关口前移,严防死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确保万无一失。 五、果断处置各类火情。各乡镇要对扑火装备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要相对集中,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刻报告县防火办,乡镇长责任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重兵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县指挥部申请支援。 六、加大防火督查力度。清明节前后,各乡镇领导要深入到各自责任区开展巡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巡山护林员到岗到位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区不出现大的问题。 各乡镇务必要认真吸取土塘镇“2、07”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紧要时期,绷紧防火意识一根弦,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控野外火源,采取迅速有效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在扑火中要以人为本,有序组织,科学扑救,坚决杜绝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都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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