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县交管大队再次处罚一起三轮电动车非法载客案,对从事非法运营的电机动车主给予持续有效的震慑。 此次接受处罚的当事人王某系我县居民。2014年8月25日,驾驶自购三轮电动车从事载客运营的王某接受交管部门处理,主动上交其自购三轮电动车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非法载客活动。有关部门按照处理规定,对其发放2280元补偿款及2000元扶助金。2016年10月21日,交通运管部门在东街步行街执法时,发现王某再次驾驶三轮电动车从事非法运营,当即扣押其电动车。考虑到王某再次从事非法载客活动的情况,县交管大队及相关部门在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的基础上,追回前期发放的补偿金及扶助金共计4280元。在此也呼吁广大三轮电机动车主遵纪守法,主动维护交通运营秩序,切勿以身试法。(记者 王哲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