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哥获悉,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上饶市、宜春市、抚州市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1月9日,南昌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选举大会上,胡彬同志当选为政协南昌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饶小敏同志当选为政协南昌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秘书长。
1月9日上午,政协第十五届九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陈世勇补选为政协第十五届九江市委员会副主席。冷军、邵丹波、高茂木、虞莉清(女)当选常务委员。
经九江市政府研究,决定:
但少鸣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勇军同志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
黄晓军同志任市民政局调研员;
刘斌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依法补选王林云为赣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经赣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陈卫华同志任赣州市水利局(赣州市河长办公室)调研员;
张宽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上饶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选举大会增补选举毛敏珍为市政协副主席。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谢俊忠同志兼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徐勇军同志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敖幼平同志兼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包春燕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苏媛林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吉祥同志为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吴朝军同志为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志勇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罗晓彬同志为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然同志为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龙文平同志为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巢艳梅同志为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蔡伟琴同志兼任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全红同志为中心城区管委会主任。
龙荣敏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欧阳小明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工作专职副主任(正团);
李坚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海亮同志为市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剑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
付誉贵、巢艳梅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瑞清同志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调研员;
刘华政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何润辉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波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尧明、秦剑飞、李选才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瑞平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聂庆华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
熊宏伟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清同志为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挂职两年);
陶红星同志为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朱利平同志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甘新众同志为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彪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廖海英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副调研员;
喻川同志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李勇军同志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
朱应勇同志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副主任(正团);
易献春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军同志为宜春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廖秋劲同志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韩锋同志为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曾英和同志为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易民同志为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刘星同志为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徐彦如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强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熊思同志为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荣同志为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德薄同志为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李海泉同志为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辛荣均同志为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桃林同志为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代表。
免去:
万秀奇同志的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朱宏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敏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包春燕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欧阳世平同志的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健群同志的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苏媛林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唐吉祥同志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李志勇同志的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晓彬同志的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龙荣敏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欧阳小明同志的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李坚同志的市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剑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职务;
刘华政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润辉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聂庆华同志的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应勇同志的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宁惠强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袁小宏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勇建同志的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本人申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同意刘菊娇同志辞去政协抚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决定任命黄伟燕为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决定任命李建明为抚州市体育局局长;决定免去熊远定的抚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来源:综合江西政读
编辑:梁武健
编审:李薇